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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9-03-29  作者:  新闻来源:人事工作部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检察官学院2019年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录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基本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检察教育培训、检察档案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3.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4.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健康条件。

  6.须符合规定的进京或留京条件,其中2个管理岗位面向京内生源。

  不得报考的情形为: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劳动教养、纪律处分、有不良征信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以及在各类招考、考试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19年3月29日8时至2019年4月15日17时期间,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地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注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国家检察官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报名3日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9年4月下旬)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办理准考证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5:1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2019年5月上旬)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6:1(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的,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应高于本面试考官小组其他岗位所有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

  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发布的笔试、面试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体检、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分岗位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天。

  (五)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

  2019年6月上旬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

  三、联系方式

  国家检察官学院

  档案管理岗位联系电话:010-65200162

  其他岗位联系电话:010-61719276、61719256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

  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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