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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教学楼及公寓楼增设四部电梯设备采购公告
时间:2019-02-11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  【字号: | |

  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教学楼及公寓楼增设四部电梯设备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入围中央国家机关电梯设备定点采购名录的企业均可报名。项目资金为国家检察官学院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设备采购总金额为110万元。由国家检察官学院自行组织公开招标产生本次设备采购的中标企业。

  一、项目概述

  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教学楼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院内。原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室外地坪标高为-0.60米,室外地面以上总高为22.05米。地下室5.11米,地上一至四层3.6米,夹层及顶层3.0米。教学楼东西两侧设有三跑楼梯,现拟在东西侧三跑楼梯的梯井位置处各安装电梯一部,承载量830公斤,缓解垂直交通压力。

  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公寓楼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院内。原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室外地坪标高为-0.60米,室外地面以上总高为22.05米。地上一至四层3.6米,夹层及顶层3.0米。楼内原设有两部电梯(已注销),现拟在原电梯梯井位置更新电梯两部, 承载量为1000公斤,缓解垂直交通压力。

  中标供应商应负责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和调试,并对全过程负责。投标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不再另行洽商。

  二、工期

  工期为35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不迟于2019年5月20日。

  三、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为两轮评审首先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两家企业进入第二轮,在原投标价格基础上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综合两轮评分,报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最终确定一家中标企业。

  四、现场报名及踏勘

  1.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连续缴费证明复印件,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款证明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证明(需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的授权,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客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负责调试及验收。

  2.现场报名内容含现场踏勘,请各企业选派专业人员前来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踏勘。

  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2日9:00至2019年2月18日16:00,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传达室;

  2.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16:0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18日16:00,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传达室;

  4.拟定开标时间:2019年2月26日9:30,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2号楼2212会议室。具体开标时间地点的确定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老师:010-88953746

   

 

国家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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