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香山校区恢复教学培训功能建设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企业报名参加。
1.采购条件
项目 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恢复教学培训功能建设工程 已由 国家检察官学院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国家检察官学院。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
2.2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筑面积17000平米,共四栋建筑,内容涉及内部装饰、给排水、空调通风、电气工程及弱电及监控设备,屋面防水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项目的计划工期 330 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始至工程结算审计完成止,为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审计等,参考国家相关规定。
2.5 监理投资预算 82万元 ,资金来源为 国拨资金。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中央国家机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定点入围企业,近 3年内具有已完成的施工合同为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的监理业绩。
3.2本次采购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报名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4.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7月4日 9:00:00 至 2018年7月9日 16:00:00 至 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1101室 现场报名。报名需缴纳投标押金5000元。在评标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5.文件的提交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7月10日 16:00:00 。地点: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内1101室。
6.文件提交方式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涉及评分项目需要 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评审前不得开启。企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须密封,现场资格验审。
7.拟定评审时间及地点
初步拟定评审时间为 2017年7月11日 9:30:00,地点:国家检察学院沙河校区2210会议室(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
8.评审方式
第一轮依据评分办法进行评分,排名前三的企业进入第二轮谈判,采购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推荐拟中标企业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 话:68897031、88953746
传 真: /
电子邮件:leeyou13@126.com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