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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钢制横流式冷却塔采购的公告
时间:2018-06-1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  【字号: | |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国家检察官学院2018年5月21日院长办公会决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香山校区原方形横流冷却塔进行更换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企业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A栋公寓楼顶屋面采购安装钢制横流式冷却塔1组。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循环水量600m3/h;N=7.5*2Kw;冷却水进/出水温度:37/32℃;湿球温度:32℃;CTI认证;FM认证,质量等级合格,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相关制造标准和检验、验收标准。

  二、招标范围

  对原有冷却塔、电气、水管及保温的拆除,相应施工垃圾的清运。重新安装冷却塔、电气、水管及保温,包括材料供应、安装及相应施工垃圾的清运。对改造后冷却塔调试,出图等工作。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4个月。

  三、设备安装调试工期

  工期为60个日历日,其中设备采购期30天,实际施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中标后双方确认为准。

  四、项目预算

  该项目的预算为65万。

  五、投标企业资质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应具有集中式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A类三级或以上资质;马利、巴普、BAC、溢美高、良机、斯频德、金日、空研、荏原或同一档次品牌冷却塔代理经销商或授权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中的任何部分进行再次分包。

  六、报名预审材料

  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相关品牌冷却塔代理经销商或授权代理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三家及以上冷却塔设备安装维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报名及现场踏勘时间

  2018年6月18日(星期一)至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时间除外)。报名含现场踏勘答疑,请各企业选派专业人员前来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踏勘答疑。

  八、报名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教学楼1101室,报名时领取《国家检察官学院冷却塔技术规范及招标要求》。

  九、联系人

  李老师,电话:010-88953746。

  十、评审方式

  本次采购按照企业资质信誉、设备品牌美誉度、市场占有率、报价及售后承诺等综合评审。

  十一、其它

  评标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范实施。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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