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广大学员和教职工提供满意的后勤服务,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改造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西平房燃煤型锅炉,现面向社会各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该项目位于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现有锅炉为燃煤型,拟改造为电热蓄能型锅炉(用低谷电加热),供暖面积为4000㎡。由于总机房电力功率有限,加热功率原则上为400kw/h。
二、面向对象
向全社会公开,符合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含方案编制及报价;
2.方案编制需兼具可操作性及科学性,具体内容含土建、设备、工期、维保、后期运行等内容;
3.报价包含土建、设备及其它设施设备等项目;
4.所有投标文件须密封递交;
5.本次招标控制价为70万元。
四、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首轮评审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办法如下:
1.典型工程案例及企业资质情况,最高得分10分;
2.报价,最高得分70分;
3.方案编制合理性,最高得分10分;
4.现场专业答辩,最高得分10分。
选择首轮得分排名前2名的企业进行第二轮谈判。根据谈判情况,向院长办公会推荐拟中标企业。详细评分办法,另行邮件通知。
五、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地点为沙河校区2122办公室;
2.开标时间暂定10月19日上午9点,地点为沙河校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19172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