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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天津市武清区委签订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备忘录
时间:2015-04-01  作者:  新闻来源:院长办公室  【字号: | |

 

                             

    326日上午,学院与天津市武清区委关于在武清区建立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备忘录签订仪式在武清区行政中心举行。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卫列,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董桂文,副院长郭立新出席签订仪式。

  武清区委书记王小宁,武清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宝琴,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建成,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王志强,区院检察长郭庆等同志会见了胡卫列一行。胡卫列对武清区委热情周到的安排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学院的相关情况。他表示,武清蓬勃发展的经济社会情况,在全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武清区建立教学实践基地,这是学院第一次同地方党政机关合作设立教学实践基地。李如林副检察长等高检院领导对此项合作非常重视,希望通过和武清的合作更好地推动学院的发展。学院期待备忘录签订后,能够充分地利用武清的区位优势,使学院教师在检察系统之外更广泛地接触法治工作,拓展视野,积累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所必备的法律实务经验。学院愿意利用自身的教学科研优势,为武清的法治建设提供帮助,使合作成为互利双赢的过程。

  郭宝琴代表武清区委和王小宁书记对胡卫列同志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她表示,武清区委非常重视同学院的合作。这些年,武清区经济社会发展很快,走在了天津市的前列,依法治区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武清区委希望备忘录签订后,通过与学院之间扎扎实实的合作,切实促进依法治区建设、提升全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水平,也希望经过双方共同的探索,为依法治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可以复制的经验。李建成介绍了武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董桂文、郭宝琴分别代表学院党委和武清区委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双方将通过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实现资源互补和良性互动。在武清区建立教学实践基地,这是学院历史上第一次同地方一级党委政府正式建立交流合作关系,是学院教学联系实践的一种新的尝试。这种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可以拓展学院教学工作联系实践的渠道和方式,对于拓展教师视野,增强教师的实践意识、群众观念、基层工作经验,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深化检察教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学院一行还应邀参观了武清区泗村店镇齐东营村“一站四室”建设、综治信访服务中心以及高村镇设施农业示范园。院长办公室、教务部、科研部负责人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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