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前身是1985年8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河南检察干部学校,主要承担河南省检察干警的培训任务。1991年5月,经高检院批准,更名为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河南分部。1994年4月,更名为河南省检察学校,并开展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检察专业中专生。2000年8月,经高检院批准改为现名。2003年4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设置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成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承担法律专科学历教育。2011年9月,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开展本科教育。2015年4月,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检察学院,开展大学本科学历教育。
河南分院内设28个部门和单位,政法编制212人,现有教职工194人,专任教师中78.9%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4人。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33人,5人被授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检察系统十佳名师等荣誉称号,7人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和全省学术带头人。河南分院先后通过高检院和教育部组织的5个专项人才评估,分别获得优秀和良好;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5年,河南分院被河南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2016年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特色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