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经高检院同意,甘肃省院开始筹建“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2011年5月,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挂牌。2012年8月,学院基础建设完工,占地约20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客房125间(套),210余张床位,大小餐厅11个,可同时容纳400余人就餐。2013年4月,高检院批复同意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
学院采取自主管理的模式运行。学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5人,其中常务副院长(正处级)1名,副院长(副处级)2名。聘用工作人员40余人。学院现有事业编制40名,暂无专职教师,培训采用外聘教师与检察干警授课相结合模式。目前分院承担的主要工作:具体实施省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门下达的每年40期左右全省检察干警的培训任务,承担学员食宿保障工作;省院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的食宿保障工作;省院机关300名干警、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机关接待用餐工作。同时承办全国检察系统的业务培训和会议。
另外,鉴于甘肃分院用地狭小的情况,考虑今后学院发展,省院决定筹建“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天水校区”,目前已取得建设用地近15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