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于2009年经高检院同意筹建, 2011年11月,经省编委同意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为省检察院直属的正处级机构,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所需编制从省院机关专项编制内调剂。2012年2月经高检院批准成立并正式挂牌。按照最高检“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检察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组成了由检察师资库兼职教师、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青海民族大学等院校选聘的学者和教授18人的教师队伍。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现有240多平米的学术报告厅一个、100多平米电教室一个、80平米小会议室一个、1350平米的45间学员宿舍和530平米的食堂等功能相对完善的教学基础设施,为青海检察机关加大检察人员培训力度,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要求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近年来,分院充分利用现有教学场地和设施,共举办全省检察机关干警素能培训、岗前技能和岗位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41次,4800余人接受培训,为青海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