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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显特色 民行实训上新阶——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举办民行实训班
时间:2023-03-10  作者: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  新闻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  【字号: | |

案例教学显特色 民行实训上新阶

——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举办民行实训班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力推案例教学和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司法解释进课堂等要求,更好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特色基地职能,近期,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主办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实务培训班,36名学员参训。





一、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融合建设

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把贯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培训始终。分院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引导学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政法工作“五个坚持”本质要求,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更加注重法治思维,自觉深入履职创新,让法律监督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二、坚持高质量牵引,多维度开展好民行实务训练

自2015年9月被确立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特色基地,分院在最高检和省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际,坚持“以问题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提高为目标”实训理念开展多期民行实训。逐渐构建出一整套内容丰富、设计先进、体验优良、效果卓然的民行实训课程体系,并在本次培训中得到充分验证。

一是课程内容紧扣中心工作。短短五天的课程,以民行部门推行的各专项工作为主线,采用实务训练与讲授式相结合的授课形式,组织学习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民事证据审查、类案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虚假诉讼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内容,旨在强化法治思维,掌握法律方法,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案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是实训设计凸显“效果为王”。检察官和助理们日常接触最多的就是实务案例。如何用好案例这本“法治教科书”,把实务案例打造成教学型案例,再让学员从实操中掌握规律,是本期实务培训班的重点与难点。课前,分院事先与授课教师接触,引导教师把实务案例改写为教学案例,厘清案例教学就是案件汇报式教学的思维误区,引导教师突出设计、有效“挖坑”,提高学员“如在案中”参与度。培训中,分院邀请全国检察教育精品课程获得者、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等资深实训教师、一线检察官授课,充分发挥检察教官的传帮带作用,学员在实训课堂实践中更新了法律监督理念,锤炼了法律监督能力。培训结束后,分院下发教学效果测评调研问卷,结果显示,全体学员认为课程实用、实践指导性强,如“本次实务培训一改之前老师讲学员听的教学模式,让学员沉浸式地体验办案一线,课程中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如住建工程竣工备案,危险驾驶吊销驾照等监督模型等再培训后,马上可以运用于实际工作,对于打开基层院薄弱项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三是“大咖”加持,理论深度有提升。分院特别邀请到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左卫民教授为培训班讲授《中国司法的实证研究》。左教授从司法改革的实证主义视角出发,以四个案例为依托,详细介绍了开展司法改革的实证研究过程。课后,教授与培训班学员进行了积极深入的讨论与交流。

分院将继续秉承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办好办精每个培训项目,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奋斗。











供稿: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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