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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分院:吉林检察教育培训教学管理工作创新与思路
时间:2017-12-04  作者:王卫星 李忠萍  新闻来源:吉林分院  【字号: | |

    一、逐步建立分层分类培训课程体系

  探索建立横向以意识形态建设为先导、以通用素能为基础,纵向以专业素能提升为主的网状课程体系;注意挖掘、打造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精品课程作为学院特色课程充实到课程体系内,力求课程体系全面系统多样。采用“菜单式”课程管理方式,基于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设置培训课程。同时也要把握法律共同体“同质性”特征,初任检察官、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应具有统一的培训课程。

  二、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和教学方法

  吉林省自改革以来在培训方式上引入研讨式、案例式和网络式等。根据2016年底培训需求调研中“您喜欢的培训方式”和“您喜欢的教学方法”数据显示,采用启发式、互动式、体验式培训方式可以调动学员参与课堂的积极性。教学方法上,除专题讲授以集中快速学习外,50%学员希望通过案例获取实操性经验传授;学员对情景模拟和翻转课堂的认知和接受还需要时间过渡,因此需要我们用好用活新的教学方法。课件制作上,PPT的制作应生动活泼,并尝试应用诸如FOCUSKY、Prezi等更为适合成人培训的3D效果制作软件。课堂互动设计应采用头脑风暴、角色扮演等行动学习的方法激发学员主动性。

  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培训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培训的组织实施机制、学员培训考核机制、教师评估反馈机制。培训计划的生成要遵循向培训要素质、向培训要能力理念,通过需求调研、素能考评查找问题与差距,根据组织要求、岗位及个人需求确定初稿,经培训主管部门、实施部门及各业务部门集体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后形成科学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流程,以加强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培训方式方法的引导与管控。通过建立和完善培训登记制度和学分学时管理制度完善学员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培训考核机制;考评结果与其所属单位形成对接,纳入年终考评、晋升等考核评价体系。教师评估及反馈机制应包含学员对课程设计、授课风格、教学方法等评价并保障有效反馈,作为对教师及其课程的评估,以此为基础管理教学资源平台。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手机APP、企业公众号或软件系统等信息化方式,从需求调研开展到培训计划生成,从各项培训机制的建立到保障机制运行,从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到考核评估都依托信息化平台运行,实现管理实效性和多元信息共享。

 

 

    来源:《中国检察官》2017年11月上(总第2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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