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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官任职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分院举办
时间:2017-10-10  作者:  新闻来源:北京分院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双一流”创建活动工作部署,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着力提升新任检察官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检察中心工作,北京市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官任职培训班于2017年9月18日—20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分院举办,140名新任检察官参加培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为培训班进行开班专题授课,着重讲授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充分认识首都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发展;二是找准自身定位,切实承担起肩负的职责使命;三是抓好司法责任制等改革文件的贯彻执行,把改革的要求和检察官的责任落到实处;四是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能力,争当一流检察官;五是认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实现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的效果。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葛海斌在培训结束时参加学员主题论坛,对培训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学员提出“四个进一步”的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入认识检察官不是终身制,有进就有出,要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成为检察官不仅是荣誉,更是责任,要做到有理想、有担当,增强大局意识;三要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能,计入员额并不代表水平就一定高,要端正认识,加强学习,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四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本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充实,实践指导性强,对检察官今后严格依法规范履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检察教师的辛勤努力下,在全体学员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培训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取得了良好成效。培训总体呈现出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紧扣后改革期形势任务,强调思想引领。培训深刻把握后改革期的阶段性特征,紧紧围绕当前首都检察工作重点和新任检察官履职现实需要,专门设置政策辅导、规定解读、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等课程模块,着重强调对改革推进核心主体的思想政策引导。二是围绕履职核心要求,强化精准培训。按照最高检“凡晋必训”工作要求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安排,着重突出问题导向,专门设置了《完善员额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官职责变化与适应》、《检察管理监督新模式》、《检察职业纪律规范》等针对性课程,为新任检察官依法规范履职提供了权威的行为导向和政策指引。同时结合职业素能提升要求,围绕媒体舆情应对、检察技术应用等专题开设辅导课程,进一步增强了运用新理念、采用新方法、掌握新技能、承担新任务的能力。三是学员全心投入、交流互鉴,取得良好效果。培训综合运用课堂讲授、政论片教育、学员论坛、汇报交流等多种培训教学方式,提供了一个查缺补漏、切磋交流、整装充电的宝贵学习平台。全体学员以良好政治意识、正确角色定位和鲜明职业导向,充分展现出了检察官应当具备的良好精神面貌,通过学习更加坚定了勤勉敬业、规范依法履职的信心和决心,为首都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员分组讨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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