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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广东检察机关新录用人员培训班总结
2009年广东检察机关新录用人员培训班于2月20日至3月5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举办,广东省院政治部许淑锐副主任、广东省院政治部组织宣传教育处余平伦处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常务副院长陈继富、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副院长王运婵,参加了开班和结业典礼并为优秀学员颁发证书。
曹建明检察长一直强调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是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全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的客观需要;是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的紧迫任务。为此,广东省院政治部许淑锐副主任也在讲话中谈到:广东省院党组和政治部对这次培训十分重视,这是新年的第一个班。组织新录用人员培训《公务员法》的规定,也是我们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参加培训有利于帮助新录用人员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履行能力、尽快转变角色、找准定位、尽快适应工作的需要,从而培养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这期培训班内容丰富,根据学员理论功底比较雄厚的特点,学院在课程设置上侧重检察实务,让学员对我们检察机关的公诉、侦监、反贪、渎检、民行、刑申、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工作概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对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监察、政工等综合部门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有所掌握,基本涵盖了检察机关各个部门的主要工作,并对检察机关有清晰的了解,缩短适应机关工作的时间。另外,还增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法律文书、人民检察史、及公文写作等课程。
培训方式多样化,有省院资深检察官和检察业务骨干及高等院校的教师上课,有组织观看教学录像,有组织学员与来自不同地方、不同岗位的优秀青年干警对话,还有分组讨论、法庭观摩等。学员们认为这种培训对于刚刚踏入检察队伍的年轻干警是非常有必要的,培训期间大家还结识了很多年轻的同事和朋友,这对于学员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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