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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欧法学院2017年“欧洲-国际法学”硕士项目联合招生通知
时间:2017-05-08  作者:  新闻来源:国际交流合作部  【字号: | |

  为适应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与司法队伍专业化对高层次、应用型、国际视野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国家检察官学院将与中欧法学院联合招收“欧洲—国际法学”硕士。现将2017年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欧洲—国际法学硕士。

  二、学制:1年。每年9月开学,次年7月毕业。

  三、教学语言:英语。

  四、教学地点:必修课在位于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学习;选修课单元在北京和欧洲合伙人院校开设,学生将有机会前往位于欧洲的合伙人院校学习选修课程。

  五、学位授予:德国汉堡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六、学费:人民币30,000/学年。

  七、招生计划、条件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10人。

  (二)招生条件:

  1、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从事检察工作时间已满2年的检察官。

  3、语言要求:

  1)获国家大学英语考试(CET)六级合格证书(2005年后参加六级考试者,成绩须在500分以上),或

  2)托福(TOEFL)英语书面考试 550/计算机考试213/网上考试80分,或

  3)雅思英语考试(IELTS)6.0或以上。

  (三)招生范围:

  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及教学示范基地检察官。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名。

  八、招生程序

  (一)报名

  请申请人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欧法学院联合招生报名表(请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站http://www.jcgxy.org公告通知栏内下载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司法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英语水平证明(考级证书复印件或托福、雅思考生成绩单复印件等)。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提交PDF文本至npc_prosecutor@126.com,并将邮件名命名为“报名人员姓名加所在单位”。截止日期为2017518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选拔

  国家检察官学院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选拔。2017522日前将选拔结果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名人员。

  (三)报考

  通过选拔人员依据中欧法学院招生相关要求,向中欧法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材料并参加入学考试。

  九、考试:申请人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但须参加由中欧法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包括英语听力、法律分析(英文作答)和综合面试,三者考试成绩权重分别为20%50%分和30%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英语听力:

   在英语国家完成本科教育;

   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7分,或托福(TOEFL)考试成绩不低于100分。

  2、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学位,且从事法律职业满两年者,可申请免试法律分析。

   

  联系人:国家检察官学院国际交流合作部

          杨丽莲、田梦

    箱:npc_prosecutor@126.com

    话:010-6171921961719328

    址:www.jcgxy.org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7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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