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部专兼职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检察官学院“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精神,推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官教育培训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检察官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学院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课程为截止申报日前3年内由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次(含异地开设班次)讲授的课程(含专题讲授、案例式教学及其他形式的教改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包括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师及分院教师、检察系统内承担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任务的检察人员。
2.申报课程在三学年中不少于三个班次的教学质量测评最高三次优秀率平均值为85%以上且全部授课优秀率平均值不低于80%。
3. 截至2014年9月,申报课程授课周期应在一年以上。
4.已经获评国家检察官学院精品课程或相近内容课程不再申报。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由教研部向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办公室推荐。
2.申报人须提交课程讲义、教学PPT和教学录像视频资料(如没有教学录像视频资料,课程建设办公室根据初审情况统一安排录制)。
3.教务部出具授课情况及课堂教学测评情况证明。
四、申报时间
申报人须于2014年9月19日前将《国家检察官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精品课程建设办公室。
五、评审方式
1.精品课程建设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2.相关申报材料交由经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聘请的专家组进行审议评估。
3.通过专家组评审的入选名单,由国家检察官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最终审议,确定精品课程,并颁发“精品课程证书”。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