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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大检察官讲堂第五十二讲:王旭光检察长讲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聚力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时间:2026-09-17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9月7日下午,国家检察官学院在沙河校区举办大检察官讲堂第五十二讲,邀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讲授“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聚力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王旭光检察长紧扣生态环境检察“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从职能定位、目标任务、履职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阐释,为学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聚力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提供了专业指导。他的授课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围绕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公益诉讼、协同治理等重点难点,厘清“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达到什么效果”,为学员依法履职、高质效办案提供了清晰路径。他强调要一体履职、融合履职,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环境领域形成合力,促进生态环境检察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

学员们表示王旭光检察长的授课既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要求,又厘清了生态环境检察的政治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通过本次学习,大家进一步把握了生态环境检察的职能边界和履职方式,增强了以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感、使命感。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孙勤主持本次授课,第2期新型隐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2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的340余名学员在现场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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