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大检察官讲堂第四十四讲。以“刑事司法的基本理念问题”为题,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苗生明来院授课。
课程从阐释“司法理念与办案效果”关系入手,强调司法理念是整个司法活动的灵魂,通过司法办案彰显法治、维护公正、促进治理,最大限度追求具有积极意义的办案效果,是国家对司法机关最终的、也是最根本的期许。
苗生明专委提出刑事司法应遵循四个基本理念:一是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法治理念,守住司法办案的基本遵循。三是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确保实现刑事诉讼的基本功能。四是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努力实现办理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第21期全国检察业务师资培训班、行政检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第2期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全体学员和学院教职工300余人现场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