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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鉴持衡大讲堂第四十八讲:俞可平教授讲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时间:2019-12-09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12月4日上午,学院在沙河校区举办秉鉴持衡大讲堂第四十八讲,本次大讲堂邀请北京大学俞可平教授讲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俞可平教授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切入点,深入解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全新的政治理念,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是中国共产党走向成熟的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经环节。

  俞可平教授就治理和善治两个概念展开阐述。他认为统治与治理在权威的主体、性质和来源三个方面有明显不同,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以良法保障善治”,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将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协调、效益作为主要标准,善治才是治理的理想状态和目标。

  俞可平教授强调,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年的探索,中国正在形成一种特殊的治理模式,既不同于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又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治理模式,具备决策效率高、执行能力强、集中力量办大事、党和政府对社会控制能力强大、中央与地方的多级责任体制等我国国家治理模式的优势,与此同时也存在着治理体制不完善、法治程度不高、社会自治缺乏、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和挑战。在此环境下如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成为第一要务,我国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观念束缚和制度;既要继承发扬我国传统治国理政的经验,也要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破除官本位观念,消除官本主义思想。

  俞可平教授最后总结道,只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有沿着民主法治的道路,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不仅反映着中国民主法治的进步,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社会现代化的进步。

 

 

  第2期“两高”最新司法解释研修班、第2期指导性案例专题研修班、第8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骨干培训班学员和学院部分教职工约550人听课,第15期分州市院班子成员刑事检察领导研修班约110人在学院香山校区通过视频同步听课。(通讯员:曹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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