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上午,秉鉴持衡大讲堂第四十五讲在学院沙河校区开讲。本期讲座邀请了清华大学张建伟教授作“刑诉规则修改中的若干问题”专题报告。
张建伟教授以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为切入点,通过中外对比,讲解了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起源及演变,分析了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深刻内涵。
张建伟教授详细阐述了《刑事诉讼规则》修订中的争议问题,诸如:行政机关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立案前调查收集的证据能否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增加再审检察建议的规定;案管部门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能否退回移送机关;案管部门能否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如何处理;对于未经人民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法院迳行作出判决的,人民检察院是否应当监督;是否规定公告送达的方式;对公安机关不提供讯问录音录像,不能排除有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是否一律排除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在一审程序中未出示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据,在二审程序中能否出示该证据等。
张建伟教授的授课紧贴检察实务,深受学员好评。课后,进一步解答了学员们在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大家带来了学法办案的新视角、新思路。
第2期全国法官检察官公益诉讼高级研修班、第2期基层院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第2期分州市院检察长检察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第4期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班和学院部分教师约400人听课。(通讯员:李昕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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