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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鉴持衡大讲堂第三十八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郎胜讲授刑法四十年
时间:2019-06-19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6月13日上午,秉鉴持衡大讲堂第三十八讲在学院沙河校区开讲。本次大讲堂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郎胜讲授刑法四十年。

 

 

  郎胜首先回顾了刑法颁行四十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进行修改补充和立法解释的历程。郎胜指出,刑法是我国立法活动中最活跃、成果最为丰富的领域之一。刑法作为一部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如为改革开放打造安全的社会环境、推动和保障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编织信息社会安全网;为财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为扩大改革开放打造安全屏障;为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历史发展的每一个关键点上,刑法为国家和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而有效地发挥了保障和推动作用。

  郎胜接着详细讲解了这四十年中刑法取得的重要发展。一是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二是注重发挥刑法的功能。注重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和社会保护功能的平衡。既注重惩罚犯罪,又注重保护权益;既注重对被追诉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又注重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三是进一步完善刑罚的结构。包括逐步减少死刑的适用,削减了死刑罪名;调整死刑、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的结构关系,构建多层次的刑罚体系;完善刑罚裁量制度,为实现量刑公正奠定了基础。四是创新刑法的修改方式。基于我国立法实践经验,目前刑法修改主要采取修正案的模式。这种模式保持了刑法体系的完整性,兼顾了刑法典前后衔接的流畅性,有利于刑法的适用。

  最后,郎胜结合多年来参与立法工作的经验,分享了以下三点感悟和体会:要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引,对刑法进行立、改、废、释等;要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地开展立法工作;要坚持调查研究,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反复考量权衡,找到最适合的制度方案。

  此次授课内容丰富而生动,主讲人对刑法历次修改条文如数家珍,结合其亲身经历栩栩如生地向学员们叙述法条背后的故事,从理论内涵到制度实践,深入浅出,条分缕析,娓娓道来。学员们表示,通过本次大讲堂,对刑法的基本内涵和意义、刑法的功能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令人颇受启迪,获益匪浅。

 

 

 

  学院院长黄河主持本次秉鉴持衡大讲堂,并代表学院向郎胜颁发秉鉴持衡大讲堂授课纪念牌。第6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2期基层院政治部主任培训班、第1期职务犯罪侦查专题业务研修班、第1期审查逮捕实训班共500余名学员参加听课。(通讯员:宋京霖)

 

秉鉴持衡大讲堂往期授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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