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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鉴持衡大讲堂第三十六讲:王轶教授讲授民法典编纂争议问题的梳理与评析
时间:2019-05-13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5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做客秉鉴持衡大讲堂,为学员讲授民法典编纂争议问题的梳理与评析。

 

 

  王轶教授首先回顾民法典编纂历程,指出民法典编纂中的问题可分为纯粹民法学问题和民法问题。民法问题包括事实判断、解释选择、立法技术、价值判断四个方面,其中价值判断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最值得重视、争论的问题。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绝大多数争论是围绕着民法中的价值判断问题展开。随后王教授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重点对民法规范进行类型分析。

 

 

  王教授指出,服务于妥当判断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合同行为效力的目的,依据法律规范协调利益关系的差异,以及法律规范功能的不同,对法律规范进行类型区分,并完成体系建构,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核心任务之一。不同类型的法律规范或者协调不同类型的利益关系,或者在协调同一种类型利益关系的过程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发挥不同的作用。探讨民法规范,首先应着力解决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进而梳理民法所协调的利益关系类型,以此作为研究民法规范类型及其配置关系的基础和前提。民法规范可分为简单规范和复杂规范。简单规范可在民法上直接设置相应的裁判规范,通过裁判规范对诸种类型的利益冲突作出妥当利益安排。复杂规范根据其所协调的利益关系类型及功能差异,又可进一步区分为任意性规范、倡导性规范、授权第三人规范、强制性规范以及混合性规范等。王教授强调,在民法规范法律适用意义上,关注法律规范的类型识别以及不同类型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属于司法过程中的价值判断。

 

 

  王教授结合民法规范的讲解,全面且重点突出,专业又通俗易懂,引导学员对民法典编纂中的问题深入思考。学员们纷纷表示,王教授对民法典规范与理论的解读,丰富了自身民法知识储备,今后要注重对规范的类型化分析,不断提高理解适用法律规范能力,做强民事检察业务。

  第5期全国青年检察人才培训班、第1期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第4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题研修班和第1期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与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近600名学员听课。(通讯员:赵培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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